电动汽车三电系统调试(四):充电调试
北冥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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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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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电调试

充电调试主要是给BMS进行充电,保证电池包有足够的电量,保证车辆行驶。充电分为车载交流充电和快速直流充电。充电的流程及时序应符合国标标准,可参考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标准文件。

1.1 慢充调试

按照国标提供车载的交流充电及保护功能,充电电流为32A,需要车载充电机。整车在任意电源档位都可以进行交流充电。交流充电推荐使用充电模式2(家用充电)。仪表进行显示。充电模式2见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3.1.2.2描述如下:

充电过程由BMS和车载充电机来实现,BMS根据电池SOC,电池电压,电池温度等计算电池最大充电电压,然后再根据OBC功率限制,充电线缆承载能力,以及供电设备的功率限制,计算充电需求:充电电压需求,充电电流需求。

当满足如下全部条件时,整车允许交流充电:

1)充电枪连接CC信号有效;

2)充电枪确认CP信号有效;

3) 车辆处于静止状态;

4)VCU确认各控制器无故障;

5)快充枪连接CC2信号无效;

1.2 快充调试

按照国标提供非车载的直流充电及保护功能,不需要车载充电机。整车在任意电源档位都可以进行直流充电。直流充电推荐使用充电模式4(充电站、充电桩充电),仪表进行显示。充电模式2见GBT 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3.1.2.4描述如下:

快充电过程由BMS和充电桩控制器,根据充电国标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完成,BMS根据电池SOC,电池电压,电池温度等计算电池最大充电电压,充电桩功率限制,计算充电需求:充电模式,充电电压需求,充电电流需求等。

当满足如下全部条件时,整车允许快速直流充电:

1)快充枪连接CC2信号有效;

2)充电枪确认CP信号有效;

3)车辆处于静止状态;

4)VCU确认各控制器无上报故障;

5)充电枪连接CC信号无效。

结语:

通过完成以上低压系统调试,高压系统调试,系统调试,充电调试等内容,整车的三电系统调试基本结束,车辆基本具备正常的功能,可正常使用及行驶。在后续的调试工作中,主要侧重于整车功能需求的实现问题。在车辆出现相关的故障后,根据故障的内容,定位到软件功能逻辑模块,查找软件的缺陷,进一步优化。通过完整的测试用例完成整车功能测试后,VCU软件具备完整的功能,则可冻结,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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