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业革命时,出现了蒸汽机,蒸汽机催生了内燃机,紧接着依靠内燃机提供驱动能量的汽车也诞生了,那到底是谁发明了汽车呢?
蒸汽机的发明大大提升了不同领域的效率,蒸汽机主要是通过外燃的方式把热量转化为机械能,但是蒸汽机的效率太低,无法满足人们对能量使用更高的需求。所以整个时代都在呼唤一种更加轻便,更加高效的动力系统,最终内燃机的出现正好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而汽车产业是内燃机应用最广的领域。当我们站在21世纪的今天回过头去探讨是谁发明了内燃机和汽车,会发现这是一段很难说清的历史。“在科学史上,常常有同一发明被不同科学家同步发明出来的例子,最后成就到底属于谁,就要看谁的贡献大,而不是谁想得早。”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下内燃机的发明史。在1860年,比利时工程师艾蒂安·勒努瓦以蒸汽机为蓝本发明了一台内燃机,获得了专利,并开始了批量生产。但是其最大的问题为效率仅有2%~3%,在商业方面并没有竞争力,没有为后期的内燃机产生太大的影响。当今使用的各种内燃机,其发明者另有其人,他在热机领域名声远播,他就是尼古拉斯·奥托,内燃机做功的过程正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称为“奥托循环”,而如今的很多内燃机都被称为“奥托式发动机”。奥托是德国人,他制造并改进了压缩四冲程内燃机,奥托内燃机的能量转化率相对较高,超过了10%,高于同时期的效率最高的蒸汽机(8%)。在被发明后的17年中,他卖出了5万多台四冲程内燃机,而更早发明的勒努瓦一辈子只卖出了700多台。
奥托内燃机催生了后来的汽车、飞机和很多其他机械发动机。如果仔细研究内燃机的发明史,我们会发现更早前法国工程师已经提出了内燃机的四冲程循环理论,只不过没有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较晚出现的奥托内燃机改变了一段人类史。因此,奥托在内燃机上的发明更具革命性,也广被人熟知。
奥托的发明引起了德国另一位发明家的注意,他就是戴姆勒,有趣的是戴姆勒是奥托的同事。戴姆勒是位很注重知识产权的发明家,为了避免引起纠纷,他推翻了奥托的发明。在奥托那个年代,总能找到一些类似于奥托的发明,因此戴姆勒推翻奥托的发明并不太难。从这一点上来看,“很多重大发明常常是技术进步顺其自然涌现出来的结果,天才在其中的作用固然很大,但是并非少了一两个天才,发明就不会出现。”
在专利被推翻之后,奥托干脆放弃了几十项内燃机相关的专利,这也使得内燃机技术得以在全世界普及并迅速被改进。当然,专利的被推翻没有影响奥托的生意,他的内燃机迅速被卖到了欧洲各地。
奥托当时想发展的是固定的、大型的,在工厂里取代蒸汽机的内燃机。而戴姆勒以及另外一个同事迈巴赫却想制造使用范围更广的小型内燃机,他们于是产生了分歧并与奥托分道扬镳。随后迈巴赫和戴姆勒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开始了发明汽车的事业。
在1883年,戴姆勒和迈巴赫发明了直接燃烧汽油的小型内燃机,并获得了专利。到了1885年,他们发明了被称为“老爷钟”的实用内燃机,并且装到了一辆自行车上,证明了采用内燃机驱动交通工具的可能性。
“老爷钟”内燃机
1885年发明的内燃机功率太小(只有0.5马力),还不足以驱动汽车。到了1886年,戴姆勒成功地制造出世界上第一辆使用汽油内燃机的四轮汽车,并且获得了专利。
与此同时,距离戴姆勒和迈巴赫仅仅60英里的地方,一个叫卡尔·本茨的工程师也在做同样的工作——改进内燃机和发明汽车。本茨将自行车的后轮改装成并行的两个轮子,并将一台奥托内燃机置于后轮上,制造出了全世界第一辆使用汽油内燃机的汽车,这比戴姆勒发明的四轮汽车早了好几个月。第二年,本茨也获得了专利,并开始制造和出售“本茨专利汽车”。
“本茨专利汽车”
戴姆勒看到本茨的汽车使用了自己的内燃机技术之后,将本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并最终赢得了官司。于是,本茨不得不开始生产使用煤气的汽车。这也是戴姆勒和本茨两家企业扯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的开端。在戴姆勒去世之后两家公司开始有了很多的合作,并在1926年它们的新主人将竞争了40年的两家公司合并,成立了如今享誉全球的戴姆勒-奔驰公司。而戴姆勒的合作伙伴迈巴赫,则成为了该公司旗下最豪华的汽车品牌。
讲到此处,您觉得是谁发明了汽车了呢?其实,直到今天科技史学家对此也没有统一的看法,虽然本茨的汽车先上路,但是这种三轮车并非今天的汽车的直接先祖,而今天四轮汽车的发明人,则是戴姆勒和迈巴赫。但在大洋彼岸的很多美国人眼里,福特才是汽车的发明者。因为福特在1896年发明的四轮车不仅要比德国前辈们的同类产品实用得多,而且几乎是今天所有汽车的原型……
大家在汽车发明权的争议恰恰说明了一个道理——汽车的发明是水到渠成的结果,要找到第一个发明人其实是不太可能而且意义不大的事情。因为你总能找到更早的类似的发明,而太早的发明和后来使用的东西已然没有了关系……